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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贷行业的发展和监管政策的改变,P2P平台保护投资人的措施也在不断的探索、改进。本文着重盘点2015年P2P网贷行业关于保护投资人方面发生了哪些变化,出现了哪些新的措施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担而不保事件频发增信不成反受拖累
据第三方数据统计,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及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占比达75.23%,其中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的占31.22%,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的占15.71%,部分与小贷公司合作中,小贷公司也承担担保责任。
《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不得自身担保,但对第三方担保未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方担保模式仍存在发展空间。
但今年担保公司频繁爆出问题,“失联”、“倒闭”等各种闹剧不断,争议之声日渐高涨。而网贷平台作为其合作伙伴也受到牵连。
上述一系列问题,暴露了P2P第三方担保模式仍存在很多问题。“担保行业本身的风险较大,特别是现在经济下行期。对于资产并不特别优质的担保公司而言,其担保能力有限。”
存在的问题:
目前P2P网贷行业第三方担保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首先,关联担保,即与平台自身关联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种担保形式,主要存在关联交易的风险。且《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规定P2P平台不得自身提供担保,该模式触犯监管红线。
其次,高杠杆暗藏风险。根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然而,网贷公司担保倍数突破10倍警戒线,是业内常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网贷平台将被拖垮。
再次,担保公司资质参差不齐,网贷平台不具备评估能力。第三方担保模式的本质是网贷平台将风险剥离给第三方担保公司,但是如果担保公司资质不良,风险剥离就形同虚设,这对网贷平台选择担保公司的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而评估一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需要相当专业的风险审查能力,不仅要直接深入的做好尽职调查,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情况,还要进行专业的分析计算评估核定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风险控制能力,但目前多数网贷平台还不具备这个能力。
二、风险准备金模式合规性遭到质疑
风险准备金模式即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当借贷出现逾期或违约时,网贷平台使用资金账户里的资金来归还出借人的资金,从而达到保护出借人资金安全的目的。
风险准备金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借款管理费、出借人收益的分成提取、追讨回来的违约借贷资金等。
风险准备金模式降低了平台刚性兑付的风险,也顺应了监管层“去担保”的要求。但其作为网贷平台的一种增信手段,在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导意见提出P2P平台不得自身提供增信后,也受到了质疑。
存在的问题:
首先,存在被平台挪用的风险。风险准备金一般存于银行,但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网贷平台。若风险准备金被平台挪用,那就形同虚设。
其次,风险准备金模式是P2P理财平台出于自我增信的目的而主动提出的,不存在法律强制性。如果平台跑路或者拒绝偿付,投资人同样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再次,风险准备金能否覆盖坏账一直饱受诟病。若平台上出现额度较大的标的逾期,而兑付金额超过风险准备金的总额,平台就会陷入偿付困难。
三、监管力推银行存管第三方支付夹缝求生
近年来,P2P网贷行业迅猛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已经突破万亿,贷款余额超4000亿。P2P发展壮大,引起各界关注,银行也开始布局P2P资金存管。今年2月份,民生银行就推出了“网贷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但鉴于P2P网贷行业的风险,银行涉足P2P资金存管的脚步相对缓慢。
今年7月18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P2P资金必须由银行存管。12月28日,《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再次强调P2P资金银行存管。至此,银行存管推向了风口浪尖,建行等国有大行也开始涉足P2P资金存管。
监管层大力推进银行存管,导致行业内原有的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受到挤压。
在P2P网贷发展之初,第三方支付机构仅充当支付通道,后为避免网贷平台私设资金池,推出了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但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发布,让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受到质疑。而此后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更是彻底打碎了其P2P网贷第三方托管梦。该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在为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时,不可开立支付账户,各项资金收付均应基于其银行账户办理。
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不探索新的模式,“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联合存管模式拉开了帷幕。所谓的联合存管,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银行仅提供资金存管账户,而支付环节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完成。在联合存管方案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通道”角色,只提供账户系统、技术方案、支付结算、数据运营等技术类的服务。
存在的问题:
目前银行存管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银行独立存管,一种是联合存管。
银行独立存管,即银行与网贷平台直接合作。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往往对网贷平台的要求较高,如对网贷平台的注册资本、股东背景、业务量甚至是平台是否存在负面舆论信息等都纳入审核范围。在这种模式面前,很多网贷平台几乎没有议价能力,能与银行达成合作的平台,寥寥无几。
同时,该模式需要银行在短时间内开发出全套P2P网贷资金存管系统,难度较大。一位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没有一家银行有现成的成熟系统。
门槛高、系统开发难度大,导致银行独立存管难以大面积推广开来。这也是联合存管模式产生的重要原因。更多可点击:www.riyiw.com
四、保险公司成P2P保障新宠 今年首现履约险
继担保公司之后,保险公司成为网贷平台“增信”新宠。同时,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加速了网贷平台与险企的合作。
今年,P2P平台引入保险公司合作的消息不绝于耳,与往年的合作不同的是,今年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进入深水区,推出了履约险。
所谓履约险即如果投资人投出的资金无法收回,将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据悉,这是国内保险公司第一次以履约保险方式出手互联网金融。
目前,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方式多样,保障对象也不尽相同,起到的保障作用也千差万别。
存在的问题:
目前,网贷平台与险企的合作仍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信息披露程度不足,不公布具体险种、承险范围、免责条款等具体内容,甚至有的故意将账户资金安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混淆为履约险等,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人;
其次,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费率确定困难。以往保险公司在审核风险时都采用大数法则,使用历史经验数据来进行精算,而目前保险公司很难对P2P网贷产品风险进行量化,运营数据基本由平台自己提供,道德风险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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